上海市获批国家大数据示范综合试验区
上海大数据联盟 | 2016-10-17 11:18
【数据猿导读】 日前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中央网信办发函批复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,其中,上海市入选四个区域示范类综合试验区之一,届时将更加注重数据资源统筹,加强大数据产业集聚,发挥辐射带动作用,促进区域协同发展,实现经济提质增效
![上海市获批国家大数据示范综合试验区](/u/cms/www/201610/1711182730q2.jpg)
10月8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中央网信办发函批复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,包括两个跨区域类综合试验区(京津冀、珠江三角洲),四个区域示范类综合试验区(上海、河南、重庆、沈阳),一个大数据基础设施统筹发展类综合试验区(内蒙古)。其中,区域示范类综合试验区定位是,积极引领东部、中部、西部、东北等“四大板块”发展,更加注重数据资源统筹,加强大数据产业集聚,发挥辐射带动作用,促进区域协同发展,实现经济提质增效。
目前,上海市已经形成了由经信委、发改委、网信办、科委等四个部门组成的工作机制。上海将围绕自贸区建设和科创中心的建设两大战略,在四大方面推动大数据发展,包括推动公共治理大数据的应用、推动大数据的科技创新和基础性治理的工作和研究、推动大数据与公共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、在大数据方面进一步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和长江经济带城市的合作等。
来源:数据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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